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16日电(乌娅娜 郝志强)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自2024年3月至2025年4月31日办案数据显示,简案组共受理案件358余件,以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83余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73余件,速裁案件平均办案时限仅为5天,认罪认罚适用率、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和法院采纳率均达到了100%。大幅度提升执法司法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如何在案件数量增加的同时,办理案件的质量和司法公平公正不打折扣?
这就是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简案快办”运行机制,给出的答案。
通过建立“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提质增效”的简案快办与轻罪治理融合运行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常态化沟通配合,公、检、法、司四家同时树立办案效率新理念,凝聚快侦、快诉、快审共识,适应快速办案新模式。谈起“繁简分流”“简案快办”,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天琦说,“我们协调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心挂牌成立‘刑事案件快速办理中心’、法院建立速裁法庭。侦协办实体化运行,对拟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进行精准识别繁案、简案,发挥好繁简分流阀的作用。”
据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办理“简案”的员额检察官张建明介绍,他承办的一起盗窃案,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进行了精准量刑并适用速裁程序,该案从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判决用时10天,真正让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和公平正义。
犯罪嫌疑人王某在2024年7月因盗窃自行车被行政拘留9日,同年9月又因4次盗窃名牌衣服、鞋和食物等物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12月6日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月10日检察机关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12月16日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次并当庭作出判决。法庭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千元。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某发表最后陈述时表达到。“我真没想到,案件办理得这么快。我一时鬼迷心窍了,觉得盗窃来钱快,我认罪认罚,对判决没有异议,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去”,出去后找个正经工作,不盗窃了,遵纪守法。”
这样的办案速度,得益于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持续完善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和简案快办的办案模式。
该院以“简案快办”更好实现“繁案精办”,强化了办案程序的优化,通过前移案件分流关口,依托侦协办、案管办两次分流,合理调配办案力量优化办案机制、办案流程,对凡是符合“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嫌疑人认罪认罚”这三个条件的案件全部作为“简案”办理,在程序上首先选择适用速裁程序办理,如不能适用速裁程序,梯次转为简易、普通程序办理。制定了《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简案快办工作实施办法》。
与此同时,该院和公安、法院、司法共同配合、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危险驾驶、帮信、轻伤害、交通肇事、盗窃等常见、多发案件,与公安、法院就类案证据收集、量刑标准形成共识——坚持“六个集中办理”,即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供法律援助、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集中开展法治教育、集中宣判。
据了解,在办案过程中,简案办理采用“简练版”文书,对速裁程序案件制作“表格版”讯问笔录、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能简尽简”。确保依法依规办案的同时,出庭公诉阶段简化制作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文书,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
跟着张建明办案团队一起来到了该院一楼的办案区,对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的于某某进行提讯。
“你是怎么到案的?你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属实吗?”“你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两次笔录内容不一致,说明一下原因?现在给你出示一下公安机关调查的证据,以哪次笔录为准?”“你通过伪造假证获利多少?你是否认罪认罚”.......检察官张建明对犯罪嫌疑人于某某进行讯问。
因于某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两次笔录不一致,于某某看了约3分钟的证据材料,给出了肯定的作答(以第一次笔录为准)。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于某某因上游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在首次供述就承认了全部犯罪行为,但第二次供述又承认了部分犯罪行为,(这就是承办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某时问以哪次笔录为准的情况)经审查,于某某办理假结婚证四十五六本,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公安机关通过直诉程序将案件移动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个案子案子从进入检察办案系统到移送审查起诉,只用了7天的办案期限。
从个案摸索到集中审理,实现了“简”时间不减质量、“简”程序不减权利。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利国说,“简案快办”“繁简分流”是以机制创新促进效率提升,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真正让办案质量、效率和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