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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德生命人寿内蒙古分公司反保险欺诈典型案例第二十二期--被保险人私自篡改伤残报告

2022年09月20日 11:19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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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获得更高的赔偿金额,被保险人私自篡改伤残报告,这看似聪明的举动,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大家千万不要去“模仿”,以免"偷鸡不成蚀把米”。

  案情简介:

  王某是个生意人,在生意场上,得失往往在一瞬之间。可能正是受事业的影响,他的风险防范意识特别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间,王某以其本人或者妻子薛某为投保人,先后向6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购买了9份保单,保额共计人民币570万元。

  2013年2月17日,意外真的发生了。王某在出租房内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被送至医院抢救,命是保住了,可听力受损严重。之后,他向6家保险公司报案,并分别从2家保险公司获赔意外伤害医疗费和住院津贴费共计11000元。

  2013年8月5日,王某到宁波市某医院再次进行听力检测。经检测,他只达到了七级伤残标准,未能达到他认为的“五级伤残”标准。为了多拿一些保险金,使检测结果达到司法鉴定的伤残要求和理赔标准,王某采用Photoshop软件修改检测报告。之后,宁波市某司法鉴定中心依据错误的检测报告出具了“损伤程度已构成五级伤残”的司法鉴定意见。拿着这份报告,王某向6家保险公司申请意外残疾理赔,以期获得人民币74万元。

  案件处理:

  王某满心期待之时,保险公司经过理赔调查发现检测数据报告十分可疑,于是报警。最终,王某被认定犯有保险诈骗罪,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案例启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指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是保险诈骗活动,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为了个人利益而触犯法律,既是对法律的忽视也是对自己的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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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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