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内蒙古分社 • 正文
 内蒙古新闻

最高奖10万 包头重奖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2021年12月14日 16:03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2月14日电 (记者 张林虎)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局制定印发包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10万。

  据了解,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举报人举报案件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及举报人协助调查情况,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重点奖励提供日常监管中难于发现且对环境危害严重,或因举报避免了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事项。

  根据举报线索查实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属实,与处罚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的事项一致,给予举报人处罚金额3%的奖励(含税),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奖励范围包括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在进行机动车定期环保检测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等。

  另外,经处罚部门查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环境犯罪,经司法机关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判决生效的,给予举报人奖励3万元。(完)

编辑:马知远
图片新闻
  • 满洲里战“疫”路上的巾帼担当
  • 牢记嘱托 逐梦前行--科右中旗开展乌兰牧骑特别策划活动
  • 刘桂清,张桂梅,两个名字,一种精神
  • 内蒙古巴彦淖尔:“红色引擎”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 第八届世界小米起源与发展会议在内蒙古启幕
  • 额尔古纳“税小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税费申报问题最短仅需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