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1月12日电(石永生 潘俊)近日,五原县公安局经过侦查,成功为五原农商银行挽回以次充好质押贷款损失330万元。
9月13日,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报警称:2023年5月至2023年9月期间,五原县振某、博某二人用葵花籽、油葵、黑子瓜子、601(葵花品种)、363(葵花品种)、牙签瓜子向五原县农商银行进行货物质押每人借款二百万元,因多种因素致二人无力还款,银行依法将二人质押的货物进行售卖,售卖中发现二人质押的物品并非和清单一致,里面掺杂了很多次品。
接到报警后,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依法展开侦查。
经侦查证明:振某、博某二人从事葵花籽收购生意,因对前景盲目乐观,大量囤货导致自身资金链断裂,货物积压无法变现,遂萌生以仓库积压货物为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想法。在办理相关审批流程时,被告知办理400万元的贷款其所提供的抵押物评估价值达不到标准,二人便想出在抵押物中参杂次品增加质押量,“以次充好”来达到审批标准,办理了质押贷款。
办案机关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质押对物品及已经售出的货物进行专业鉴定后认定以次充好的事实,依法对二人传唤,在证据面前二人对以次充好,骗取贷款事实供认不讳。 并且当即认罪悔罪,公共同积极筹措资金归还贷款。
目前,振某将自身拖欠贷款200万元如数还清,博某已归还自身拖欠贷款130万元,剩余70余万元正在陆续归还中。五原县公安局已成功为银行挽损33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