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7月17日电(褚铁栓)近日,内蒙古杭锦后旗公安局破获一起危险作业案,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12日一早,杭锦后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在陕坝镇陕临路路北某修理厂院内,一辆红色厢式小型货车装载加油机为社会车辆加注车用汽油。
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对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没有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从2024年5月份开始购进92号和95号两种汽油,使用自己红色厢式小型货车放置加油装置对外销售。2024年6月,他开始陆续雇佣李某某、郭某二人为加油员继续对外销售汽油,共计销售汽油50吨左右,涉案金额40多万元,其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