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7月17日电(石永生 潘俊)房地产开发项目法人收取业主的大修基金,本应缴纳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有人却将这些资金擅自挪用拒不缴纳。近日,涉事人员被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4年7月,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五原县供热物业服务中心报案称:2012年至2023年期间,巴彦淖尔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五原县郡美家园小区项目法人向业主代收大修基金100余万元,法人代表吴某将此款项全部挪用,支付了贷款及利息、工程材料款、公司挂靠等项目款项。五原县供热物业服务中心多次向其追缴其代收的大修基金,至今仍未缴纳。接到报案后,警方立即依法开展调查、侦查。
经查:吴某在郡美小区业主购房领钥匙时,将本应缴纳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大修基金却收到了售楼部。吴某还向小区业主宣称,大修基金由郡美家园小区售楼部出具相关手续后,业主方可领钥匙以及后续办理房产证。
然而,吴某收到钱后,却将此笔资金支付贷款及利息、工程款等相关费用。在业主后期办理房产证时,业主们利用国家“先办证后缴纳”的惠民利民政策,办理了房产证。吴某觉得业主们的事办好了,没有群众反应他,便将挪用走的大修基金一直挪用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以各种理由大唱“拖字诀”,至今仍未将所收取的资金缴纳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吴某的行为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五原县公安局于对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