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6月17日电(记者 乌娅娜)记者1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决定从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包括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等在内的6项重点工作任务。
记者获悉,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内蒙古建立厅级联席会议制度,成了立由住建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9个部门组成的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并统一集中办公,督促燃气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于新芳介绍,截至目前,对内蒙古336家城镇燃气企业、20848个各类场站设施、1318辆燃气运输车辆、2.1万公里燃气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2345处,已整改7617处,整改率61.7%。对496.77万户燃气用户开展排查,已完成排查494.38万户,发现隐患问题57874处,已整改40786处,整改率70.47%;开展执法督察1822次,责令停业整顿企业3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