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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也即将迎来3月15日这个维权的日子。保险也属于金融商品的一种。说到商品那自然离不开消费者、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及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权益。一个进步的时代,必定是一个权利高扬的时代。纵观当下的中国,在社会变革的猛烈冲击下,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快速的觉醒、生长,这是社会进步的彰显,更是社会繁荣的奥妙之所在。作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从保险的销售到后期的客户服务,我们遇到过形形色色的客户,也遇到过因销售因素、客户自身因素或者服务不到位等多种原因导致客户不满意前来公司闹事维权的事件。但是,在这一进程中,一部分诉求维权正走向理性的反面。
长期以来,保险都被人们说成骗子,保险消费者将自己放在极端弱势的群体,从购买保险到发现发现问题维权,一般秉承都是“我们是弱势群体,保险公司就是骗子,他们怕我们闹事毁了名声,你纠结人去闹事,你要多少就给多少”。大批不明真相的人们跟着领头人开始聚众闹事,扩大影响,给保险金融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消费者享有的权利。但是在法治社会,我们倡导理性维权,当你的权益收到损害,请您整理相关资料证据到消费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或者说是相关监管机构,通过正当的手续维权,是商家欢迎的正确维权方式,而非是通过一些不正当手段来达成自己的维权目的。
各行各业,以不正当手段维权的同类问题早已长期普遍存在,绝不是个性问题,而是整个销售行业的共性问题。在保险销售行业内就会出现保险收益、理赔纠纷的种种问题,面对这些问题的客户总会出现不理性维权。借此3.15消费者权益日,倡导理性维权、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请咨询专业人士给予帮助。在往后的消费中也要对自己的消费做出理性的消费。非理性维权只能是把自己赤裸裸的暴露在社会广众之下,也许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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