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9月23日电 近日,巴林右旗中航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被罚。
22日,信用中国内蒙古发布赤峰市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发布[2021]WH-007号行政处罚决定文书。
处罚书显示,巴林右旗中航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林右旗中航石油),在进行施工作业时,现场施工人员登高作业未带安全帽,未系安全带;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警示标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最终巴林右旗中航石油被罚1万元人民币。
另外据巴林右旗应急管理局[2021]WH-001号处罚文书显示,2021年1月29日巴林右旗中航石油加油站因灭火器压力不足,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不符合实际。应急管理局予以处罚并建议立案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