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9月23日电 (记者 张林虎)23日,记者从内蒙古杭锦后旗公安局获悉,由该局侦破的重大聚众赌博案近日宣判,3名主犯因赌博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24年12月初,王某、高某、边某3人相互勾结,在一租赁场所,以营利为目的,多次组织社会闲散人员以当地所谓的“掏宝”形式进行聚众赌博活动。该赌博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非法牟利,短短数日内,抽头渔利数额竟高达28万余元,社会危害性极大。
12月8日,公安机关根据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精准出击,在该赌博窝点现场查获正在参与赌博的违法犯罪嫌疑人26名,当场扣押赌资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及用于赌博的工具若干,成功捣毁了这一盘踞地方的赌博窝点。
案发后,王某、高某、边某三人虽认罪认罚并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但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经法院审理认为,三人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聚众赌博,抽头渔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应予严惩。综合考虑王某具有立功情节、三人认罪悔罪态度以及退赃情况,
近日,法院最终作出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所有已退缴和扣押的违法所得、赌资以及作案工具,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