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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男子列车上殴打他人被处罚

2024年02月05日 15:57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2月5日电(杨东奇)归家的途中总是让人快乐的,在漫长的旅途中喝酒打发时光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在列车上醉酒后扰乱秩序,殴打他人,就一定会被严惩。2月3日,锡林浩特铁路警方查处了一起列车酒后滋事案。

  2024年2月2日晚,由沈阳发往西宁的K1520次旅客列车上,列车乘警接卧铺车厢一名男性旅客李先生报警称,一名醉酒男子在车厢内大声喧哗并与其产生争执,乘警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

  乘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男性旅客浑身酒气,身体摇晃,明显处于醉酒状态。在交流过程中,醉酒男子趁人不备对李先生进行掌掴,见此情形,乘警会同列车工作人员将该醉酒男子带至餐车。

  经了解,该醉酒男子名叫乔某,自上车后便独自在座位上饮酒,无同行旅客。在饮酒过后,因在去往卫生间途中与坐在车厢过道的李先生发生身体碰撞,李先生对其提醒惹其不满,遂大声喧哗并意图与李先生产生肢体冲突,见此情形,李先生便报了警。

  为了保护其他旅客及乔某人身安全,值乘民警决定对乔某进行交站处理。2月2日晚22时05分,列车到达大板站,值乘民警和大板车站派出所民警将乔某交接,因乔某仍处于醉酒状态且情绪激动,民警对其采取约束性保护措施直至酒醒。

  次日,乔某酒醒后非常后悔,对自己在列车上辱骂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乔某因涉嫌殴打他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完)

编辑:乌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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