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7月23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3日消息称,近日,内蒙古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从用地保障、财政支持、路权优先等措施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内蒙古各地因地制宜实施运营成本核算和补贴补偿。按照“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原则制定票价。对已开通运营的公共交通线路,未实施线路运营权特许经营制度、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或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进一步规范的,在2025年底前完成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工作。
《意见》要求各地区推进智慧化、绿色化运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提高运行准点率和运行效率。发展微循环、定制化等出行业务。
2024年数据显示,内蒙古公共汽电车城市客运量达6.5亿人次,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达0.8亿人次,为城市高效运转提供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