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7月2日电 (王一丹)“张某某案的一审判决生效日期尚未填录,请承办检察官抓紧核查,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这一幕,正是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数检通”智能辅助工具开展案件数据核查的日常缩影。
今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数据准确是案管部门第一要务”和“三个管理”要求,将业务数据作为更好服务履职办案、科学决策、业务指导的重要载体,不断健全完善“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的数据质量协同监管模式,助推业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明确检察官为案卡填录的第一责任人,压实自我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案管部门每周提醒承办检察官在填录或修改案卡后,随手使用“数检通”进行个案校验,随时发现问题,努力把问题化解在源头。二是将智慧筛查+人工核查相结合,将“数检通”的数据效验批量筛查作为案管部门每日必修课,针对筛查结果再由人工核查确认并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督促整改,有效提升数据管理的精细化与规范化。
下一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持续发挥专门管理职责,充分利用“数检通”等智能辅助工具的优势,深入挖掘主要业务数据的源头潜力,以规范“小案卡”填录为切口,确保“大数据”质量水平,让数据加“数”进步,推动检察业务数据质效全面提升,更好地为检察决策和业务指导提供数据支撑,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