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6月20日电 (记者 陈峰)近日,内蒙古阿拉善盟高新区公安分局乌斯太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河边发现一窝“幼鸭”,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并将“幼鸭”带回派出所,然后与就近的乌达区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将“幼鸭”顺利送至保护站进行救助。
经保护站工作人员辨认,这窝“幼鸭”学名为赤麻鸭,又名大黄鸭,是体型较大的雁鸭之一,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乌斯太派出所提醒广大群众:保护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职责,如遇到野生动物受伤、落单的情况,不可私自救助及盲目放生,更不可自行收养,应及时联系公安民警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确保动物得到科学有效的救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