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内蒙古分社 • 正文
 科教文卫

乌审旗检察院坚持“三零”工作机制 为民营经济发展“蓄能”

2021年12月13日 21:29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2月13日电(徐静) 为主动发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检察职能作用,助力绿色乌审高质量发展,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三零”工作机制,能动履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办案“零失误”,彰显检察“力度”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严格把握执法办案生命线,将依法惩治与督促履职并重,先后出台《疫情防控期间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二十一条措施》《依法保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重大项目建设健康发展的十四条措施》。既注重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犯罪,督促法院加强涉企生效裁判财产刑执行,又严格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区分“七个界限”,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依法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正常运转。

  服务“零距离”,传递检察“温度”

  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设置专业化服务窗口,抽调业务能手配置专案组,由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确保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举办专项“检察开放日”、召开联合座谈会,及时掌握影响企业生产运行的难点痛点并向旗委、政府反馈,形成服务保障合力;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选派民事行政部门资深检察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为企业经营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违纪“零容忍”,强化检察“硬度”

  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化运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涉及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责任人给予严肃组织处理,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坚持“严禁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七个严禁”,规范办案流程和执法行为,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构建“亲清”检-民、检-企关系,树立清正廉洁的检察形象。

  下一步,乌审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部署,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扎实履行检察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完)

编辑:胡永凤
图片新闻
  • 满洲里战“疫”路上的巾帼担当
  • 牢记嘱托 逐梦前行--科右中旗开展乌兰牧骑特别策划活动
  • 刘桂清,张桂梅,两个名字,一种精神
  • 内蒙古巴彦淖尔:“红色引擎”激活“绿色发展”新动能
  • 第八届世界小米起源与发展会议在内蒙古启幕
  • 额尔古纳“税小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税费申报问题最短仅需1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