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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 让监护职责不缺位

2021年08月18日 16:21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图为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本院首份《督促监护令》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8月18日电(王谦 贺海莹)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意见》的要求,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积极探索解决未成年人背后的家庭管教痛难点问题。8月17日下午,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检察院向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本院首份《督促监护令》。

  据悉,本院在受理未成人李某涉嫌刑事犯罪案件中,发现李某案发前饮酒、沉迷网络,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且夜不归宿,而这些不良行为的存在与李某监护人日常监管缺失、管教不严、亲子沟通不畅等有直接关系。为进一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工作,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海拉尔区人民检察院案件承办人向李某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为未成年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督促未成年人学法、知法、用法,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监管及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并向监护人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

  检察官宣读《督促监护令》后,对李某及其监护人进行释法说理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让李某监护人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监护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李某监护人收到《督促监护令》后表示今后将加强对李某的管教,努力为李某重返校园创造条件,提高亲子沟通能力,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帮教挽救工作。随后,检察官带领李某及其监护人参观我院法治教育基地,从真实案例入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认识犯罪行为的危害,为其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避免因法治意识淡薄再次涉案。

  下一步,海拉尔区检察院将以“督促监护令”为抓手,针对不同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具体问题对症下药,制定针对性的督促监护方案,并做好“督促监护令”送达后的监督回访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和环境,让爱不缺位。

  “督促监护令”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完)

编辑:马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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