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8月9日电(胡冠超)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消防救援大队就开出了第一张罚单。
该规定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新增了七项消防行政处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将受到罚款处罚。
近期,该大队先后对纳兰雅居小区、寰宇小区等高层住宅建筑进行了随机抽查。检查中发现,两个小区的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并且少于2名值班人员,该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该大队依法对扎赉特旗金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扎赉特旗铭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分别给予两家物业管理单位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相关负责人立即落实整改。据悉,这也是自8月1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布实施以来,内蒙古兴安盟首起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被处罚的案例。
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厉查处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危害,确保辖区火灾形势高度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