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8月9日电 题:内蒙古成功侦办一起特大贩毒新型毒品案解密“戒毒胶囊”
作者 张玮 乌兰格日乐
共计15541.74克第三代毒品,数量巨大……历时3年半,内蒙古自治区特大跨省贩卖新型毒品案近日一审宣判,9名犯罪嫌疑人被分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该案件的成功侦办成为2019年度内蒙古十大经典案件之一。
9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禁毒大队向记者梳理了案件的侦办过程,并解密新型毒品“戒毒胶囊”。
新型毒品,被称为第三代毒品,称为“策化药”“实验室毒品”,有的毒性是海洛因的数倍甚至数十倍。2017年,中国将新型毒品等四种新型毒品列入非药物类《2013版精神类药品和麻醉类药品目录》。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禁毒大队官方资料显示,2018年3月初,侦查人员在该区查获吸毒人员王某某,在询问过程中王某某向侦查人员反映,其吸食的毒品是名为“戒毒一号”的“戒毒胶囊”。后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毒品检验科专业技术检测,“戒毒胶囊”的主要成分为新精神活性物质。
侦查人员顺藤摸瓜,于2019年9月,经公安部禁毒局统一协调指挥,在广东、山西、江苏、云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李某某贩卖新型毒品案件。
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缴获新型毒品胶囊总净重九公斤,缴获地芬诺脂胶囊总净重92.82克,缴获黄胺类胶囊总净重628克。收缴现金毒资8万余元,冻结涉案银行卡资金50余万元。
办案民警刘海涛向记者介绍,第三代毒品伪装欺骗性更强,毒品依赖性更强,目前列管的芬太尼、地芬诺酯等都属于第三代毒品。
同时,警方呼吁广大民众:科学合理用药,防止用药导致毒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