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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委监委通报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

2021年06月18日 09:25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加大查纠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工作力度,为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处的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5年至2020年期间,杜刚利用担任内蒙古煤田地质局煤炭地质调查院院长,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下属及企业财物,损害了煤炭地质勘查工程领域正常的经营环境。2021年3月1日,杜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呼伦贝尔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才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5年至2019年期间,李才利用担任陈巴尔虎旗旗委副书记、旗长、旗委书记,满洲里市委副书记、市长,呼伦贝尔市委常委、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收购股份、收购公司、兑现政府优惠政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多名企业主财物,严重破坏了当地工程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2021年5月14日,李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阿拉善盟阿左旗人大原调研员斯琴道尔吉走私动物制品、谋取利益问题。2019年4月至12月,斯琴道尔吉多次从蒙古国公民处购买走私入境的驼掌、羊肉等动物制品在境内销售,获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我国正常的进出口贸易和动植物出入境检验秩序。2021年3月,斯琴道尔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四、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工会原四级调研员于博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损害企业利益问题。2019年7月,于博在某公司建设项目尚未通过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伪造国家机关批准文书并提供给企业,造成企业投资损失,破坏了当地企业正常的项目审批流程。2021年3月,于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五、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住建部门在招投标项目过程中失职失责、监管不力问题。2020年,西乌珠穆沁旗住建局在组织某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因工作不严谨、组织不规范,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失职失责、监管不力,致使住建局就同一采购项目重复组织三次招投标,破坏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2021年4月,分管住建局副旗长达楞古日布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住建局局长刘迎瑞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园林市政环卫所所长哈斯朝鲁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六、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塔利村原村委会主任郭俊晔违规操作、“吃拿卡要”问题。2016年冬天至2017年冬天,郭俊晔利用担任塔利村村委会主任的职权便利,在供煤企业与该村结算购煤款项过程中,编造理由故意拖欠,非法收受供煤企业财物,严重侵害了煤炭销售企业的合法利益,损害了当地正常的煤炭采供关系。2021年3月,郭俊晔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上述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有的出现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身上、有的发生于职能部门集体工作中,有的是持续存在问题、有的是偶发问题,更有一些公职人员利欲熏心、胆大妄为,不惜以身试法,既触碰纪律红线又逾越法律底线,对营商环境造成极大损害。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的形势任务依旧严峻、艰巨。

  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倾向,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制度机制改革,稳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服务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切实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原标题: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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