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12日电(石春梅)“警察同志,我手机丢失了,你们帮我找找吧……”4月3日22时许,鄂尔多斯东胜区公安分局天骄路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张某求助民警,称其一部价值1万元的华为mate60pro+手机丢失。
报警人回忆其当晚21时许在某烧烤店乘坐出租车到达小区后下车,回到家中后发现手机丢失。值班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调取该出租车内监控发现,报警人下车时不慎将手机丢在了出租车后排座椅上,此后不长时间又有一名年轻男子乘坐了该出租车,在看到丢失手机后其乘出租车司机不备,将该丢失手机压在身下,随后又将该手机转移藏入随身衣物口袋内。该过程仅用了15秒,之后下车迅速逃离。
经技术手段支持,民警找到该男子日常驾驶车辆,后通过行车轨迹等相关信息进行研判,最终确定了作案人员陈某次日凌晨4时许,值班民警李磊、马俊卿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归案。
直到被抓,陈某一直认为自己只是在出租车上“捡”了个手机,怎么可能犯罪?现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东胜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提示:若乘客明知手机、钱包等物是他人遗落在出租车内,但没有告知司机,也没有交到派出所或者报警,而是偷偷占为己有,既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又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构成盗窃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