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8月27日电(郝志强)“你看这个卷宗,笔录上有的该签字的地方没有捺印,办案机关没有严格执行笔录制作要求。”在评查室里,参与评查人员化身为“挑刺工”,从评查的卷宗里找出各种各样的“毛病”。这是近日,宁城县检察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现场”,对案件进行“质检”。
在评查中,对某村委会、李某某非法占有农用地案,案件材料移送清单没有接收人签字;本案不起诉决定书中“被不起诉人”表述不正确,应当为“被不起诉单位”。评查人在评查中找出承办人在办案中的瑕疵。承办人对评查反馈的意见没有异议,表示立行立改,对问题进行补正。
“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办理的案件能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宁城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孙占民在评查现场强调,深刻反思评查中发现的文书制作问题,部分案件办理法理分析简单,个别案件证据标准要求不严,案件质量不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写不及时,出现的异常问题。
对此,宁城县检察院在案件评查中,做到“一案一表”,形成评查报告,报告有数字、有案例、有分析,内容翔实。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加强对办案人员程序规范和文书写作规范能力的培养。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以调阅纸质卷宗为主,网上评查为辅,着重从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诉讼权利保障、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评议,坚持问题导向,对案件进行全面“把脉问症”,查找存在问题。
据了解,此次评查是该院对2018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共评查案件2650件,通过“全面自查,交叉评查”方式,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改变定性案件开展自查评查,深入排查案件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插手办案、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纠、压案不查、人情案、关系案等顽瘴痼疾,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