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24日电 (记者 李爱平)4月23日,在呼和浩特海关的指导下,内蒙古格林艾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网上下载并填报《企业自查情况表》,标志着海关核查“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在内蒙古落地。
此前,海关研判认为,该公司上一季度末海关“多维度企业画像系统”信用评估分值为75分以上,适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自查内容为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有效性,生产、加工、贮存过程是否符合我国及进口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共计90个子项。
据了解,自3月5日起,海关全面推广实施“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在该模式下,企业按照海关相关要求,对特定核查事项自主开展验核查证,自行确认相关生产经营行为真实性、合法性并形成自查结果反馈海关,海关对企业自查结果予以审查认可。
“以往核查,我们先得告知企业准备好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等资料,然后上门逐项印证,实地勘验检查厂区。现在,我们只需向适用企业发放《企业自查情况表》,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填报表格就行,不用来回跑路,为企业节省了合规成本。”呼和浩特海关所属乌拉特海关监管三科副科长赵钊介绍。
内蒙古格林艾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籽仁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贸易。
“适用‘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后,我们自查自报,海关审查认可,关企不见面,把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零。”公司负责人赵琳说,“另外,我们还可以对照这些核查项目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从而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带动外贸实绩持续增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