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6月27日电(韩旭雯)27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举行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办法》于2024年5月30日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按照立法程序起草了《办法》修订草案,完善了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更好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推动自治区行政复议工作再上新台阶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在发布会上表示,修订后的《办法》从行政复议的指导思想、办案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修订完善,有5个突出亮点: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突出便民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强化应调尽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四是完善办案程序,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行政复议决定权威性。
戴燕指出,下一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构要加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办法》,准确把握并落实各项法律规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据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致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处室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