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3月21日电(记者 张林虎)“我一定认真履行好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20日,在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校长、部分师生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法官的共同见证下,呼和浩特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希民从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校长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担任该校的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们讲授了任职后的第一堂法治教育课。
这堂法治教育课以“打击犯罪 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主题,用生动风趣的语言和具体丰富的实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应对校园欺凌等内容。课堂上,学生们时而思索讨论,时而被课件中生动的事例和动画吸引,整个课堂氛围生动而活跃。
“听了这堂法治教育课,我知道了校园欺凌有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还知道了如果受到欺凌应该怎么做,都让我受益匪浅。”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鼓楼校区初一一班学生青格乐说。
据呼和浩特市中级院未成年长审判庭副庭长卜芳介绍,法治副校长制度是法治部门参与学校治理的重要制度载体。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是护航青少年成长、守护校园净度的有力举措。2024年,呼和浩特市中院为了壮大法治副校长队伍,助力我市法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于3月初制定实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要求我市每个基层法院选派不少于5名优秀法官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同时对每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讲授法治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课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力求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呼和浩特市实验中学鼓楼校区副校长苗琪俊表示,校方也希望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这一形式,推动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