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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心上事’,就是我们检察官的‘上心事’”这是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多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办好身边的“小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想群众之所想——齐抓共管“滴水必珍”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部分农牧民未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无证非法取水,鄂托克前旗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对全旗范围内未办理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等非法取水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查处违法行为,完善水资源监管措施,助力“拧紧”地下水之“阀”。
全方位守护一方水土,让辖区的天更蓝、水更绿,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以全面维护,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更美好。这是检察机关的终身追求,也是公益诉讼检察人一生的坚守。
急群众之所急——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珍惜这次机会。”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且通过考验期的涉罪未成年人小姚(化名),宣告不起诉决定后,小姚哽咽着向检察官表达了感激之情和改过自新的决心,小晨的父母也是几度落泪。
小姚因涉嫌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后,综合考虑其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具有悔罪表现等情节,犯罪情节较轻且是未成年,遂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定期思想交流、多次电话回访、提交汇报材料等形式,对小晨进行跟踪考察帮教,小姚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改正了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注重未成年人保护,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用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解群众之所难——一次跨越千里的检爱传递
“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不远千里的司法救助”,从内蒙古自治区到陕西,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跨越千里,奔赴陕西省咸阳市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困难妇女郑某手中。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定期排查线索发现,刘某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何某的母亲郑某未得到任何民事赔偿,在该案中“失去”儿子的郑某身患肺癌,生活陷入困境。
经审查,郑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过腾讯会议系统受理了该案,考虑到郑某所在地与鄂托克前旗路途遥远,加之郑某身患重病,无法亲自来办理手续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人员远赴千里之外的咸阳市,将4.8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郑某家中。
一笔雪中送炭的救助金,跨越千里传递检察温情,犹如一缕阳光,为郑女士点亮暗夜星光。
服务好群众并不难,用心用情才是关键。要听得见群众的声音、看得到群众的难处、感受得到群众的关切、想得到解决的办法,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心上事”当成检察人员的“上心事”,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一刻不会耽搁。(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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