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月25日电 题:乌兰察布绘就基层治理蓝图 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中新网记者 张林虎
近年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逐步完善苏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全市105个苏木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依法治苏木乡镇(街道)委员会,司法所全部设立依法治苏木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职能,使基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一体推进,市县乡三级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全面建成。
察右前旗推进9个乡镇成立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司法所作为依法治乡(镇)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乡镇法治建设,增加开展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法律援助代办、行政复议代办等工作职能,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推动全面依法治旗向基层延伸,实现法治建设“全贯通”。
乌兰察布市常态化运行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以“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为主体架构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在行政执法难题化解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发挥合法性审查机制的事前风险防范作用,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与此同时,乌兰察布市建立健全乡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制,通过开展法治讲座、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等活动确保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提高乡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旗“1+2+N”考核指标体系,倒逼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践行法治工作。
另外,乌兰察布市统筹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一村(社区)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实施“五治融合”工程,累计创建全国、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各2个,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依托“法律六进”,全旗各乡镇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5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受众35000余人次。
乌兰察布市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强化细化述法工作要求,明确述法范围、充实述法内容、拓展述法形式,率先在全区探索每个旗县市区确定2个苏木乡镇(街道)述法工作向基层政法部门、乡直单位延伸的新模式。
各旗县市区指导督促各苏木乡镇(街道)开展现场述法工作,通过“述法 点评 评议”的方式,使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思想上再重视,工作上再细致,责任上再强化,有效带动“绝大多数”,形成“压力传递”和“杠杆效应”,引导和激发全体干部提高法治素养、强化法治建设责任,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履职尽责的最基本要求,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依法协调、重要任务亲自依法督办。
12月26日,化德县长顺镇作为试点率先在全县各乡镇召开述法会。
通过开展乡镇专题述法会议,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乡镇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使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在学思践悟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将继续完善基层法治建设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夯实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治理根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