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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海拉尔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取消“生鲜灯”

2024年01月19日 15:33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月19日电(王谦)在第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召开之时,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发挥公益职能,确保食品安全。1月18日上午,针对食品中商户用生鲜灯照明食品,开展回头盾,发现个体商户和超市食品专区“生鲜灯”已整改成普通灯。

  “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让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新鲜的灯具,其美化效果让消费者难以看清食物的“真实面目”在一定程序上影响了消费者对新产品新鲜度的辨识,从而达到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的目的。因“生鲜灯”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不新鲜的食品,常引发各类消费纠纷。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正式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再使用“生鲜灯”将属于违法行为。

  为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落实《办法》,保护消费者权益,从去年12月份,海拉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对超市、个体商贩进行走访,发现某某肉店、某某某大型超市违法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于2024年1月2日进行立案,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磋商,对监管职责及违法事实予以确认,该院认为,“生鲜灯”通过调整灯光颜色为在售食品“美颜”,消费者容易被食品的“美丽外表”误导,购买不到新鲜的食品,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保障生鲜食用农产品质量,规范销售者诚信经营,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对违法使用“生鲜灯”照明设施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完)


编辑:张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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