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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听证解民忧,司法救助显温情

2022年11月10日 10:52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1月9日电 (阿茹恒) “如果不是检察官,我还真不知道像我家这样的民事案件还能得到司法救助,感谢检察官们……”这是一起民事侵权案件受害人在检察听证会上的有感而发。

  一张桌子,几个板凳,11月4日,乌审旗检察院在双腿残疾的尤某某家中举行了一场简易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采取“上门听证”的模式,听证由该院副检察长主持,3名经验丰富的听证员受邀参与评议。

  事情要回到2007年6月16日,尤某某乘坐越某某驾驶的大货带挂车与前方停放的中型普通货车追尾相撞,经相关责任部门认定驾驶人越某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此次事故造成乘车人尤某某双腿截肢、生活不能自理的严重后果。事故后,尤某某做手术、安假肢,以及后期的康复治疗花费巨大,让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债台高筑。

  经法院调解生效后,主要责任人越某某仅支付了极少部分的赔偿金后再无动静,苦等不得的尤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果,遂于2022年10月19日向我院申请执行监督。经我院控告申诉、民事检察等部门协作配合调阅原案卷宗、核实证据材料,发现被执行人越某某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执行法院已将越某某的土地补偿款扣留,并冻结其存款按时向尤某某发放,越某某再无可执行财产。故赔偿款未执行到位的原因是被执行人确实无执行能力,遂作出不予支持申请人提出执行监督的决定。

  为进一步了解申诉案件背后的症结,我院多次与尤某某沟通,了解到目前尤某某因双腿残疾生活不能自理,更无法工作,妻子常年无工作,夫妻二人开了间仅20平米的门市部勉强维持生计和偿还债务,而侵权人至今未给予有效赔偿。妻子因照顾尤某某的生活起居无太多精力看店,导致生意惨淡,收入微薄,生活十分困难。核实相关情况后,我院第一时间告知尤某某其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帮助其备齐申请材料,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根本性问题,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决定以听证会的方式化解申诉人心结。考虑到尤某某的身体状况,我院将听证会地点“搬”到了尤某某家里。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此次公开听证的目的和意义,检察官首先耐心解释法院执行程序无不当,其次详细说明尤某某目前的生活状况,现场向尤某某核实相关情况,并向参会人员出示申请人困难证明材料,最后将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依据向参会人员一一列举并解读,并表明拟给予救助申请人尤某某共计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通过听证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拟处理结果适当。

  这是乌审旗检察院首次以“上门听证+简易听证+司法救助”的方式开展控申工作,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今后,乌审旗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新模式,加大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延伸司法救助工作触角,健全完善多元救助机制,有效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完)

编辑: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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