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8月31日电(周剑)近日,满洲里海关所属满洲里十八里海关查获一起涉嫌出口危险化学品伪瞒报案件,涉案货物共1.7吨,货值28.6万元人民币。此案为海关系统“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关查获的第二起危险品伪瞒报案件。
满洲里十八里海关在对一批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水性墨水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实际品名、规格、型号与申报内容不符,经审核企业相关资料,该批货物中含有丁酮等成分,属于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危险货物,且货物外包装无UN标记、无危险货物标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场关员对该批货物进行取样送检后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监督该批货物退运出口岸货检区。
经检测鉴定,该批货物主要成分丁酮,其中两个型号丁酮含量超过90%,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出口企业存在伪瞒报行为,目前已对该出口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3.4万元。
“口岸海关将不断优化监管流程,加大对伪瞒报、高危低报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构建科学、安全、高效的口岸危险品监管机制。”满洲里十八里海关查验科科长蓝晓冬说。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采取瞒报、夹藏等违法手段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海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