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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决策部署,着力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和可持续性,助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创业、稳经济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的通知》,近日,农发行兴安盟分行围绕增强敢贷信心、激发愿贷动力、夯实能贷基础、提升会贷水平四个方面,建立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助力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落实尽职免责制度。明确涉农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的容忍度,对于满足一定条件,且尽到尽职调查义务的,免除相应责任。
加强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持续优化风险计量模型,拓展内部评级结果运用范围,有效发挥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用途的核查,确保帮扶政策和金融资源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改进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方式。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
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对在不良贷款容忍度以内、符合尽职免责规定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不纳入考核,相关人员岗位履职考核得分不受影响。对使用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小微企业贷款,因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出现实质性风险、按照规定反映为不良的延期贷款,按一定比例折扣计入不良贷款率指标进行考核。
加大资金定价优惠幅度。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利率优惠,首年增大优惠力度。调整优化经济资本占用计量调整系数,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及绿色贷款、种业贷款、市场化购销储贷款等重点支农领域内小微企业业务的战略调整系数,优化提升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