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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检察院提出公诉的“首例”袭警案已获判决

2022年08月12日 16:11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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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袭警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后以犯袭警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决已生效。

  2022年3月29日21时5分许,准格尔旗公安局某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被告人高某在准格尔旗某镇某烧烤店醉酒闹事。该派出所民警驱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处置,在此过程中,高某突然殴打报警人,出警民警在及时制止过程中,高某使用暴力挥拳殴打民警的头部及身体,随后被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示: 袭警罪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从重处罚情形,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律尊严更不容挑战。提醒大家要树立风险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公民的应尽义务,在遇到人民警执法时,大家务必积极配合,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哈斯格日乐)

编辑:张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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