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5月25日电(王谦)“检察官,我的卡上收到救助金了,现在正是种地的紧要日子,我正为今年上涨的各项种地费用发愁,这笔钱真是太及时了……”,日前,被救助人于某给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来的感谢电话,检察工作能给老百姓带去切实的帮助,让检察官们心中充满成就感。
去年于某因与郑某的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郑某应返还欠款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但对方一直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经于某申请启动执行程序,发现郑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某不服,日前向本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检察官在接访过程中了解到,于某之所以着急索要欠款,是因为春季农耕已经开始,于某想要承包耕地赚取生活费,但因郑某欠款未能及时返还而无法支付承包费用;于某家中只有夫妻老两口,平时主要依靠家中菜园的卖菜收入作为经济来源;于某的两个儿子均没有固定工作,还需要负担各自家庭和抚养孩子的费用,自顾不暇,无法承担于某老两口的抚养费,导致于某生活出现困难。
通过于某的陈述,海拉尔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干警认为节气不等人,于某首先要解决的是承包耕地种植的问题,且于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可以缓解于某面临的难题。为此向于某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指导其撰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准备相关材料。经过调查走访,及时导入程序并为于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0.8万元,在农耕季节及时发放到于某手中,缓解了于某的实际困难。
海拉尔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作为,把“国家司法救助”作为 “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特色和优势,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帮助,以实际行动传递“检察温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