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29日电(王伟娟) 2022年4月15日8时40分许,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公安分局东方派出所接辖区居民报警称其位于东河区河北村的平房被窃,丢失物品若干。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到场开展调查,经询问报警人,报警人称其于清明节前后回过家,昨天发现家里被盗,丢失凳子、炉子、切面机等物品。由于案发地在村内,监控设备不完善,值班民警立刻决定开展现场走访调查同时协助技术中队对现场进行勘查。在走访到任某居住的房子时民警透过锁口敏锐的发现任某家有一个凳子与报案人被盗的凳子十分相似,但该房屋从内锁住无法进入,不确定屋内是否有人。随后民警决定从邻居家房上进入进行观察,民警从房上看时任某正在屋内睡觉,同时拍到了凳子照片。经受害人辨认确系其被盗凳子。
确认后房外民警立刻敲门,睡眼惺忪的任某刚打开门就被民警控制,在现场询问任某身份信息,任某称其因盗窃被判刑刚释放不满一年,询问其是否有盗窃行为,任某拒不承认,但问及凳子的来历,任某吞吞吐吐无法说明来历。民警依法传唤任某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讯问任某如实交代了其于去年12月在沙尔沁三村入室盗窃和今年3、4月份在河北村入户盗窃两起的犯罪事实。经侦查工作,民警于河北村废品回收站扣押部分被盗物品。
目前嫌疑人任某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串并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