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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拉车门”盗窃 民警31小时破案

2022年04月12日 18:10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

图为犯罪嫌疑人落网。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12日电(任魁) 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盗抢骗”侵财案件,不断强化案件侦破和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经过缜密侦查和精准研判,历经31小时成功破获一起“拉车门”盗窃案。

  2022年4月8日上午,乌拉特后旗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阿某报案称:其晚上停放在邮电小区内的小汽车因忘记锁车门,车内放的9000元现金及钱包、银行卡、烟等财物不见了。接到报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指令刑侦大队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刑侦大队迅速组织刑侦二中队民警开展现场勘察和视频调取及调查走访工作。现场发现阿某的车辆门窗完好无损,也没有撬盗痕迹,侦查员初步判断作案嫌疑人很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于是将工作重点放在调取周边监控视频上,全体参战民警连续作战,通过对大量监控视频的筛查和分析比对,最终锁定一辆二轮电动车在案发现场出现后又停放到另一小区拐角处,办案民警确信驾驶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中队长赵强带领民警在停放电动车的附近进行蹲守,通过以物找人寻找嫌疑人。4月10日9时许,当嫌疑人准备取自己的电动车时,民警突然出现,一举将其抓获。经审讯,孙某某、男,1978年出生,居住在乌拉特后旗巴音镇,对其4月8日凌晨2时许在邮电小区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孙某某供述,实施盗窃前其喝了酒,心中产生了邪念,想着碰碰运气,于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认为这样钱来的快,结果如愿得手,当他还沉浸在窃喜之中,仅仅过去31个小时,就被警察抓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汽车不是保险柜,广大群众一定要引以为戒,切勿将现金、手机、手提包等贵重财物放在车内,停车时,应养成随手锁车门车窗的习惯,当听到电子锁门声音后,要再用手拉一下,要确认车门已经锁好后方可离开,不给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如发现车内物品被盗丢失,要及时报警。(完)

编辑:乌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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