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4月12日电(郭艳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中,锡林郭勒盟公安坚持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四个环境”一体打造,在追赶和超越中不断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树立更多“锡盟公安品牌”,采取对照找、自己找、开门找、借鉴找“四找”方法,深入开展研讨检视,综合开门纳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公安机关自身对照检视发现的问题,结合当前大讨论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过反复研究讨论,制定推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个整改方案﹢8个规范性文件”,为持续优化锡林郭勒盟营商环境发挥积极的法治保障作用。
8个规范性文件包括《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法制审核办法》《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依法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管理办法》《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企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机制》《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关于严禁刑事执法插手经济纠纷的规定》《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关于办理涉企案件“慎捕慎诉”工作办法》《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民惠企四十四项措施》《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作风建设的若干配套管理制度》。
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元化办事需求,同时也将进一步确保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服务提供法治化保障,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蓄更强动力,释放更多活力。
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的培育之土,是市场主体的生命之氧,良好的营商环境,既是一个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生产力,也是不可或缺的文化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将不断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行到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