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内蒙古银保监局连发3份行政处罚信息,直指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项违规行为,罚款共计10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报报表隐匿不良贷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30万元;因违规办理信贷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被罚款30万元。
此外,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大额超比例集团客户贷款、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资产、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刘生荣为发放大额超比例集团客户贷款、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资产、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违规授信业务的直接责任人;张志强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直接责任人。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0万元,对刘生荣予以警告,对张志强予以警告。(王秋蕾)
来源:央广网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