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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发布义务教育阶段 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2022年01月07日 08:23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近日,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按程序纳入《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通知》要求,科学制定收费标准,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下按不同班型制定的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为:10人以下班型(不包括1对1)30元/标准课时/人次,10—35人班型15元/标准课时/人次,35人以上班型12元/标准课时/人次。标准课程时长,线下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浮动幅度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可在自治区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执行。

  各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收费场所、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分别报送给当地教育、发展改革部门。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当地主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开。

  《通知》要求,各地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发展改革等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要加强预期引导和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平稳落地。(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刘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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