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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海拉尔检察院开展 “群众有所呼,我必有所应”司法救助

2021年07月15日 15:02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图为视频远程接访。

图为视频远程接访。

图为视频远程接访。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7月15日电(王谦 包春雪)日前,陈先生在鄂伦春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室接连向呼伦贝尔海拉尔区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表示感谢,并对海拉尔区检察院人性化办案表示肯定。

  2018年,陈先生在海拉尔区建设镇物流园区对面为徐某某提供拆除房屋劳务,在拆迁过程中,因房屋塌落,不慎跌落致腰椎骨折,经司法鉴定,被评为九级伤残,法院判决徐某某给付陈大哥人身损害赔偿款13万余元,但直至2021年陈大哥仅获得赔偿款1.35万元。

  陈先生因本案腰部受伤,至今未痊愈,丧失劳动能力,妻子有脑出血后遗症,为肢体二级残疾人,抚养2个孩子均在上学。本案发生后,陈大哥领取了低保证,一家四口经济来源主要是1840元低保费,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2021年初,仅获得1.35万元赔偿款的陈先生无奈之下拨通了海拉尔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热线寻求帮助,通过陈先生的陈述,海拉尔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敏锐的感受到他的情况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为此,海拉尔区检察院主动出击,及时向法院调取了执行裁定书并向执行局了解了本案的执行情况,第一时间与陈先生所在社区取得联系,了解其家庭情况,在基本确定陈先生的情况可以给予司法救助的情况下,通过电话向陈先生介绍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多次与其核实案件、家庭及其受伤情况,指导其写司法救助申请书,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准备的材料和邮寄地址。

  在收到陈先生邮寄来的申请司法救助材料后,及时导入程序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从案件受理到救助金发放用时15天。因陈先生家居住在鄂伦春旗,为照顾他的身体、减少舟车劳顿。日前,海拉尔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接访方式向陈先生送达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并就相关内容进行了答复。

  海拉尔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零跑路”司法为民理念贯穿本案全过程,切实让救助申请人足不出户感受司法温度与温情,真正为民办实事、解民忧。(完)


编辑:乌娅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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