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乌娅娜 摄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3月22日电(记者 乌娅娜)22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二十条措施》(以下简称《二十条措施》)出台的相关情况。
内蒙古检察院副检察长简小文介绍,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体现着一个地区的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创新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重中之重。执法司法公平公正,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才有坚实保障。
据悉,《二十条措施》共分五个部分,内容涵盖的从实体到形式,从刑事到公益诉讼各方面。
这些措施背后,体现出了司法检察理念的变化。
简小文介绍,《二十条措施》强调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探索使用电子手铐、赔偿保证金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积极推广适用电子监控措施。建立涉企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量评查制度,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处于社区矫正期或取保候审的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侦查机关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