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内蒙古新闻3月18日电 近日,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乌兰察布中心支公司(下简称紫金财产)两张行政处罚罚单在内蒙古银保监局官网发布。
根据罚单内容,紫金财产因违规虚列费用被罚20万元,主要法定代表人孙超。被处罚当事人罗劼系虚列费用违规事项直接领导责任人,被罚3万。虚列费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根据第一百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