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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甘河森林公安局放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

2021年01月14日 14:44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图为民警精心呵护被冻伤的花尾榛鸡。曹峰 摄

图为甘河森林公安民警给花尾榛鸡喂食小米。赵文龙 摄

图为民警将痊愈后的花尾榛鸡放归大自然。张峰 摄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月14日电 (张玮 白士城)14日,记者从内蒙古大兴安岭甘河森林公安局获悉,日前,该局民警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花尾榛鸡。 

  记者了解到,甘河森林公安民警到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巡逻时,在甘东管护所施业区的雪壳中发现一只被冻伤不能飞的鸟。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给它喂食小米,为它疗伤。 

  经鉴定,此鸟为花尾榛鸡,俗称“飞龙”,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因为它的肉味芳香、鲜美,成为东北地区主要的狩猎鸟类。2016年,花尾榛鸡被列为《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 

  甘河森林公安局第一派出所负责人宋万宝介绍:“经过民警精心呵护,被冻伤的花尾榛鸡痊愈,已经放归大自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行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完)

编辑:奥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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