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内蒙古分社 • 正文
 社会监督

从非法使用草原到非法占地 内蒙古电力锡林郭勒电业局被集中通报9条违法信息

2021年01月12日 16:07   来源: 中新网内蒙古

  中新网内蒙古新闻1月12日电 11日,信用中国(内蒙古)集中发布一家单位9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1条涉及“违法占地”,8条涉及“非法使用草原”,被处罚的单位均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电业局(下简称:锡林郭勒电业局)。

  通过梳理发现,2018年锡林郭勒电业局8处非法使用草原建设变电站,共涉及草原面积83.252亩。根据不同草原变电站的每亩年产值不同,东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要求锡林郭勒电业局以每亩年产值11倍赔偿,共计113154.3元。

  例如,东生态罚{2018}185号显示,在嘎海乐苏木额仁高毕嘎查非法使用草原建设变电站,涉及13.5亩*133元年产值*11倍,即19750.5元罚款。

  2021年1月11日公布的苏右自然罚决{2020}2号显示,违法行为类型属于:违法占地。信息显示:锡林郭勒电业局在苏尼特右旗乌日根塔拉镇那仁宝拉格嘎查,未依法取得建设用地审批实施西苏碱矿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

  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施行)》、《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试行)》,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面积573.5平方米;对违法占用4792平方米土地处以5元每平米罚款,共计23960元。

  与违法占地不同的是,8条非法使用草原在处以罚款同时,东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建议立案调查。

  据处罚信息显示,9条信息,8条处罚日期是2018年,由东乌珠穆沁旗生态保护局处罚。最近的一条处罚是2020年,由苏尼特右旗自然资源局所罚。(完)

编辑:胡永凤
图片新闻
  • 难忍寒冷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秃鹫到牧民家求救
  • 内蒙古小伙制作“天然冰箱”走红
  • 废弃锅炉房“发挥余热” 变身网红图书馆
  • 嫦娥五号回归 他们的关键词是“自豪”
  • 内蒙古雪原现萌物沙狐 摄影师近距离接触
  • (抗击新冠肺炎)满洲里市第三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启动 现场秩序井然